
法普文章
假承攬,真僱傭?假委任,真僱傭?
千萬小心!!
近來網路書城龍頭之一「博客來」所衍生爭議,足以給予所有臺灣勞工及大型企業一個啟示!
法律上針對提供勞務相關服務的契約大致上可分成「僱傭」、「委任」、「承攬」等三種,法律實務上,一言以蔽之,這三種的分別方式大抵上可從「勞務提供自由度」、「受指揮監督之強度」來進行區分。各位可以想像,「僱傭」、「委任」、「承攬」三者依序在光譜上,承攬為勞務提供自由度最高,受指揮監督之強度最低;而僱傭則為勞務提供自由度最低,受指揮監督之強度最高;而委任則是都介於中間。
舉例來說,通常承攬契約最常見是在工程關係,最後會進行成果上的驗收,而僱傭最常見的就像是你我,作為公司小職員或是一般受僱律師來說,就是服從度最高,上下班時間也通常受限的小基層。如果是所謂的僱傭關係存在,則公司雇主自然應該按勞動基準法提撥退休金,幫勞工投保勞健保,這是法定的雇主義務。
所以,本次的事件爭議為,假設一個打掃阿姨她長期下來,都被要求打卡上下班,工作時間受公司的嚴格管控,打掃範圍也是依照公司指示,那如此說來她的勞務提供自由度應該相當低,受指揮監督的強度應該相當高,那如果還是去定性成承攬,而非僱傭,自然就會讓人起疑背後雇主是否有躲避提撥退休金、投保勞健保的義務等情況。以上都是可以受到社會大眾公評的。
所幸,經過社會大眾關注之後,據報導,博客來已經與阿姨達成和解共識。這次的事件也給大眾及大企業上了一課,各位不妨藉由此次事件,勇敢捍衛自己的勞權,若有和公司簽約的各位,也先不用被契約上的「承攬」、「僱傭」等文字嚇著,因為司法實務上,最終都會用上述契約關係的實質義務來去判定,而非侷限在冰冷的文字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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